25中证G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14:56:57 中财网
原标题:25中证G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信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539号)。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 50亿元(含 50亿元)。

3、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合计 2,919.63亿元;发行人 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31.00亿元、213.17亿元和 197.21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13.79亿元(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只设一个品种,发行期限为 3年。

7、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2.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年 3月 3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年 3月 3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1、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8、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可以认购本期债券。

19、本期债券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期债券发行过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从事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组织、指使本公司实施前款行为。

20、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直投和簿记管理人代认购的投资人均需遵守本发行公告相关约定。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中信证 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经发行人 202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 的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 管理人、主承销商、海通证 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中诚信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机构投资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中证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债券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 1-9 月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人全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4年 4月 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9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0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0亿元(含 5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年 3月 6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28年每年的 3月 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8年 3月 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补充营运资金。

23、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24、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5年 2月 28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25年 3月 3日)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2025年 3月 4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T+2日网下认购截止日
(2025年 3月 6日)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在当日 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 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2.5%,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5年 3月 3日(T-1日)14:00至 18: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邮件向簿记管理人发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

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2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即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比例。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5年 3月 3日 14:00-18:00提交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填写的簿记系统认购单及《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者如需修改,须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

咨询电话:010-88027216
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5年 3月 3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如出现如下系统故障,应当参照处理:
1、若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采用线下向簿记管理人认购方式,由簿记管理人录入认购订单。

2、若簿记管理人端出现接入故障,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 16:00后发生的,该场发行可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

3、若簿记建档系统本身出现故障,交易所技术公司将启动应急预案,紧急修复并完成通报与上报。16:00前未能恢复的或 16:00后发生的,交易所通知受影响的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当日所有发行改用线下簿记建档方式应急,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明确已进行的线上认购无效,投资者应当线下再次进行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 50亿元(含 50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个交易日,即 2025年 3月 4日(T日)至 2025年 3月 6日(T+2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5年 3月 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投资者应在 2025年 3月 3日(T-1日)14点-18点将以下资料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有效印章);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各投资者还可使用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5年3月 6日(T+2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名称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司债券缴款”字样。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0227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037
联系人:郭依枫
联系电话:010-88027311
传真:010-8802719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5年 3月 6日(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10-60836030
传真:010-60836538
联系人:李凯、韩博文、苏文博、汪若曦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奥南五号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军
联系人:张海梅、毛楠、赵璇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1.5%-2.5%(代码:242486.SH;简称:25中证G1)   
申购价位(%)申购金额(万元)  
    
    
    
    
    
    
    
    
    
    
    
    
    
    
投资者信息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登记账户信息   
投资者账户号码 投资者账户名称 
银行信息   
银行账户户名 银行账号号码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名称 
经办人信息   
姓名 座机电话 
传真号码 手机电话 
电子邮件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可用。本期债券 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 债券简称:25中证G1;利率区间:1.5%-2.5%;规模:不超过50亿元;期限:3年;债项/主体评 级:AAA/AAA;起息日:2025年3月6日;缴款日:2025年3月6日。 3、 投资者将本《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加盖有效印章后,请于2025年3月3日14:00至18:00 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咨询电话:010-88027216;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 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 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同意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 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 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本期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 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 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 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 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 ,未配合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 构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 者通过其他主体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变相返费,未参与发 行人出于利益交换为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债券的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 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 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联系簿记管理人;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 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仔细核对并确认自身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 者资格,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 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 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若申购人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中B类或D类专业投资者、 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申购人确认穿透后的最终投资者符合基金业协会 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10、申购人已仔细阅读本期债券风险揭示书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 ,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 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12、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 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
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申购人 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 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 核查,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 13、申购人承诺:参与债券投资,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 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申购人承诺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 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4、申购人承诺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 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 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 15、申购人若为资管产品的,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承 诺不直接或间接参与13、14条所述行为。 16、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17、申购人承诺,如果自身为承销机构的自营部门或关联方或其作为管理人的产品进行 认购的,履行了独立的投资决策流程,报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接受债券发行 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遵守发 行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之间的防火墙,实现业务流程和人员设置的有效分离。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 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 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 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 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 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 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 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 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

填表说明
(以下内容不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2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3、本期申购标位为非累计标位。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指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此申购利率(包含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在该申购利率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5、其他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认购示例(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0010,000
4.0510,000
4.1010,000
就上述认购,
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4.05%,但低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4.00%,但低于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低于 4.00%时,该认购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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